新疆消防员培训: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制造之日起,达到以下年限的灭火器必须报废:水基灭火器-6年;干粉灭火器-10年;清洁气体灭火器-10年;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气瓶-12年;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必须报废:1、气缸、气缸盖的水压试验不合格;2.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气瓶未通过残余变形率测试;3.桶体严重腐蚀(油漆大面积剥落,腐蚀面积超过桶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,表面形成凹坑)或连接部位和桶底严重腐蚀;4.气缸严重变形;5.筒体和头部有软焊、硬焊或补伤等修理痕迹;6.筒体和封头(不包括提压手柄)的螺纹损坏或失效;7.钢瓶和封头之间无螺纹连接的灭火器;8.装置头部有裂纹,无泄压结构等缺陷;9.水基灭火器筒体内部防腐层失效;10.无间歇喷射装置的便携式灭火器;11.钢瓶是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;12.如果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生产日期(包括铭牌脱落,或者虽然有铭牌,但看不清生产厂家名称;无法识别年月的出厂钢印);13.已经燃烧过的灭火器;14.根据GA402规定应报废的1211灭火器;15.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;16、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报废的灭火器。阅读了我们公司提供的新疆消防员培训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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