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保安培训介绍小区车辆行驶停放规定

更新时间:2024-05-22

新疆保安培训:介绍小区车辆行驶停放规定1、机动车辆在小区(楼)内禁止鸣笛。2.遵守交通管理法规,爱护小区(楼)内的道路和公共设施,不乱停放车辆。3.停放车辆后,一定要锁好车门,将防盗系统调至警戒状态,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。4.车辆不得在居民区(楼)内长时间停放。临时停车应当按照统一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付费。5.不得在小区(楼)内任何地方试车、修车、练车。6.居住区(楼)内车辆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,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,按**位置停放。7.除执行任务的车辆(消防车、警车、救护车)外,其他车辆均适用本条例。8、不准碾压绿草,损坏道路标志和各种标牌,不准损坏道路和公共设施。9.机动车在此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/小时,严禁超车。10.车辆不得停放在人行道、车行道和消防通道上。机动车只能停放在停车场、车库或者道路上有标志的停车位。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存放站。阅读了我们公司提供的新疆保安培训相关内容,相信大家对于新疆保安培训等问题有了大概了解,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敬请关注我们的后续新闻